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表見證明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3 天前
標題: 表見證明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5-5-13 19:29 編輯

市場上造成被害人損害之成因複雜,若被害人已就一定事實為舉證者,法院應妥適運用表見證明方式,推認事業之聯合行為與對於被害人所造成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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