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20170801早上,李元德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09:35
標題: 20170801早上,李元德
行政訴訟不能合意停止:
第二名vs 高公局
j拒絕合意停止,基於公益考量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09:37
情況判決,參考日本
澎湖淡水處理廠,第二不服,訴訟,宣造違反而不撤銷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09:37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09:41 編輯

雲林林內焚化廠類似BOO,環評審查結論不能撤銷,g2下情況判決,g3廢g2情況判決,認為應該撤銷。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09:41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09:42 編輯

稅捐的量最大,占60%,保險第二、土地第三智財法院上訴後才會到最高行政法院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09:45
j要被告(h)在十天內提供原始的卷證資料,要送到行政法院,不是由bar呈報。j收到資料,請2造來,對於不可閱的資料表示意見。對於不可閱覽的資料,不會做為裁判的依據。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09:48
地方法院j庭為獨任j,第一次就debate,但沒有要終結的意思。
早期同一見解,最近不同庭會有不同見解。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09:58
行政處分的s才有停正執行。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0:05
沒收保證金(政府採購法)不是行政處分,是一般民事關係。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0:09
需要土地機關回覆所有人關於徵收,不是va,只是觀念通知。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0:10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0:12 編輯

多階段va:
anti-dumping的廠商向moea通報,貿易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出來,有影響,課稅。
但還是要依財政部做決定才是va。

公平會之回復不是va,不能聲請不服。
但二年前,公平法修法,突顯公平會是獨立機關。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0:20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0:33 編輯

行政執行分署,限制人民出境,如何救濟?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異議後的結果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0:39
林石猛法官當年在高高行,有處理限制出境的案子,限於公司負責人。最後g3還是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無法救濟。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0:45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0:49 編輯

各種訴訟間的關連,有趣。
立安pineapple酵素公司,突然認為是藥物。這種函是va後來它提確認違反之訴,二個訴。一個是函違法,一個是經銷商保力安受罰違法。

保立安有參加訴訟。
准不准參加,j都會裁定。

有裁定:
原告不同意另一廠商參加,但j都不表明立場,這比較少見。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0:59
法官說不徵收不能用平等原則,也不能用其他方法請內政部徵收保留地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03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1:06 編輯

榮星花園買回案,政府徵收榮星花園沒有依徵收計畫審查,但徵收審查非常lax。
法官做形式審查。榮星輸了,要求rt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08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1:17 編輯

經過徵收,未辦登記,但已登記在第三人名下。h打塗銷所有權登記。已徵收土地,是不融通物,無土地法43信賴保護的適用。先位(塗銷回復到原當事人)、備位(不當得利)
補償費超過15天未發放,nil,但要owe H。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15
行訴12條規定,在民事法院先要先打va,要去行政法院。當事人不去,民事法院才能自認va之有效,不然會被上級法院廢棄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34
失效是曾經有效過。要爭訟的話是確認法律關係不存在,92年8月聯會。民事行政交錯的問題。民事G3認為要向當事人說明不去行J的效果。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35
更正徵收也不要找需用土地機關,要以徵收機關為被告。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38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1:42 編輯

追繳押標金或不反還押標金均為VA,適用APA 131條,五年期限?從可以行使開始算,採32條八款事由每一條都不一樣,依可合理期待H可行使時。

93年和97年的決議,均討論押標金不返還

93,不履行決標
97,三家廠商匯押標金的序號是聯號,有重大異常關連,不讓其投標

93: 已經決標,產生爭議,私法途徑
97: 不返還押標金,採行政程序

不同處理方式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43
決標就進入契約關係,意思表示合致,即決標時,就進入契約關係。例外,刊登公報,是公法的關係。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44
命廠商返還押標金,不還,送行政執行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45
押標金性質,預繳違約金的性質,以前見解。現在見解是: 非行政罰,只是一種管制性的不利處分,不帶有裁罰性。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46
101條除了一款之外,其他都是行政罰,有行政罰法的適用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55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1:57 編輯

促參法,類似採法,也是二階段。第12條明定。project finance的立場很重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1:59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2:02 編輯

北高行將etc定在公法契約,make many exciting但促12條明定是民事契約,g3廢葉g1和g2,要g1接案審關於平信的額外費用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2:03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2:06 編輯

促參准用採購法85條,申訴成功廠商,可聲請必要費用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2:04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2:07 編輯

民法的所受損害、民失利益太廣,採85條有限制,用中性字眼(償付,compensation
現行的85條走的是行政訴訟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2:09
廣慈bot案,被終止契約,有設定地上權給民間機構。有仲裁調款,請求事項: 請求相對人塗銷地上權,反還土地,仲裁判贏。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2:11
仲裁判所未具爭點效,因為仲裁太簡單,不夠嚴謹。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8-1 12:12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2:13 編輯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我國承認,但目前p從來未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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