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12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sec210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類推適用

  [複製鏈接]

5417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444
11#
 樓主| 發表於 2024-10-14 19:42:2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4-10-14 19:45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上字第500號



綜上,黃郁喬等8人主張類推適用民法第541條第2項規定,請求被上訴人應將系爭股份均移轉登記予○○○之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0-23 07:24 , Processed in 0.01949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