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23-11-17 16:14:02

證約定約或違約定金或二者皆非

111上更一 115


綜上,被上訴人未能證明鄧存孝等3人與吳榮霖等2人間就系爭股份之價金已於108年6月間互相同意,是被上訴人辯稱系爭股份之買賣契約於108年6月間成立,即非有據。其次,吳榮霖等2人與鄧存孝等3人就系爭600萬元亦不成立定金契約,被上訴人抗辯系爭600萬元係屬證約定金及違約定金云云,亦屬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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