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23-12-25 21:01:07

法院對契約的闡明性解釋及其他review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3-12-25 21:11 編輯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台上字第132號


契約,乃當事人本其自主意思所為之法律行為,基於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不僅為當事人紛爭之行為規範,亦係法院於訴訟之裁判規範。倘當事人所訂立之契約真意發生疑義時,法院應為闡明性解釋,即以契約文義為解釋基準、通觀契約全文、斟酌立約當時情形及其他一切資料、考量契約訂立之目的,並參酌交易習慣與衡量誠信原則,以檢視其解釋結果是否顯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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