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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盤後高風險通知之規定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0-5-29 12:28
標題: 盤後高風險通知之規定
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  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交易人帳戶權益數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時,期貨商所發出的保證金追繳通知

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僅計算一般交易時段的部位,盤後交易時段成交之部位計入次一營業日。

 因盤後交易時段行情變化或交易人自行沖銷部分或全部部位等因素,致交易人權益數不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時,期貨商仍將對該交易帳戶發出當日之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 交易人接獲通知後須依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之解除條件處理
 盤後保證金追繳解除條件 補足期貨商追繳金額 於期貨商約定補繳期限(不得晚於次一營業日中午12時)權益數大於或等於未平倉部位所需原始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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