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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現在之法律關係和民訴247條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5-1 16:23
標題: 現在之法律關係和民訴247條
按法律關係之存在與否不明確,致原告在私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危險得以對於被告之確認判決除去之者,即得依民事訴訟法第247條之規定提起確認之訴。過去之法律關係,固不得為確認之訴之標的,惟所謂過去之法律關係,係指過去曾經成立或不成立之法律關係,因情事變更,現已不復存在之情形而言;倘過去成立或不成立之法律關係延續至現在尚存爭議者,仍不失為現在之法律關係(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891號判決意旨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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