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不真正連帶轉成連帶的例子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3-6-4 21:23
標題:
不真正連帶轉成連帶的例子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3-6-4 21:38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72號
上訴人復以:關於開曼旭昌公司對上海商銀之系爭借款債務,晉群公司與被上訴人連帶負責之依據為民法第748條,晉群公司與伊連帶負責之依據為施行法第15條,兩者責任之發生原因及法律規定不同,為不真正連帶關係,故被上訴人不得依民法第281條規定向伊請求內部分擔額云云置辯。然查: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mail.law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