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假處分的對象有時候反而不是債務人本人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4-8-27 21:09
標題:
假處分的對象有時候反而不是債務人本人
綜上所述,相對人係聲請就系爭應有部分對顏嫦娥為假處分(見原法院卷第7頁),就其請求及假處分之原因均已為釋明,並陳明願供擔保以補足釋明之不足,應予准許。至相對人於原法院聲請時,雖併列徐信淼為對造當事人,惟未敘明其對徐信淼之請求事項,
加以徐信淼又非系爭應有部分之所有人,無權處分系爭應有部分
,自無依假處分程序限制其處分權之餘地,是相對人就徐信淼部分所為之請求,應予駁回。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mail.law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