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風管政策及權證風管注意事項(內有希臘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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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4-10-22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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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管政策及權證風管注意事項(內有希臘字母)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4-10-22 23:52 編輯
原告為建立市場風險管理機制,以確保原告之市場風險曝險額維持在可承受之範圍,並有效運用及管理原告資本,使原告於承擔一定程度之市場風險下達成盈餘目標,乃制定
風管政策
,明定權證交易等金融商品之管理架構與限額管理策略,供為原告各業務部門交易部位之依據(參風管政策第1條至第10條,見商調卷第53至57頁)。又原告之風險管理部依風管政策第24條之授權(見商調卷第64頁),
制定權證風管注意事項
,明定權證發行、避險部位之控管、停損限額、風險值限額等計算方式,以控管原告從事認購、認售權證之發行、交易及避險之風險(參權證風管注意事項第1條至第6條,見商調卷第67至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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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23:52
另原告為確保金商部從事權證交易之安全性,再制定權證業務注意事項,規範權證發行、避險作業與模式等細節(參權證業務注意事項第1條至第5條,見商調卷第75至81頁),堪認風管政策、權證風管注意事項及權證業務注意事項均係原告關於權證交易與避險操作所制定之規範,此為被告所不爭執(不爭執事項㈤),被告受原告委任從事權證交易與避險操作自有遵守上開規定之義務,且觀諸原告所提由張志營或陳沛回覆、陳錦峰簽核之認購(售)權證風險檢核單上各欄位內容均係基於風管規範規定,載明檢核項目、Delta、Gamma、Vega等避險交易權限(見商調卷第89至135、143至144頁),張志營、陳沛提出予陳錦峰簽核之金商部Greeks超限報告或簽呈,亦係關於風險限額超限處理等風管規範事項(見商調卷第137至141頁),可見被告亦知悉風管規範為其等與原告約定從事權證交易與避險操作應遵守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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