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252|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強制保險之理賠金可當ad之deductible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6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5-26 08:53: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另按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
    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強
    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定有明文。查原告領取42,202元保
    險給付之事實,業據其陳明在卷(本院卷二第118 頁),並
    提出保險公司函文為證(本院卷一第157 頁至第159 頁),
    揆諸前揭規定,上開金額自應於前揭原告得請求之金額中予
    以扣除。準此,原告於本件尚得請求之金額即為212,202 元
    (計算式:254,404 元-42,202元=212,202 元)。

g1 ntp 104訴2499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65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18-5-11 10:14:44 | 只看該作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訴字第5311號

另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
    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強制
    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復有明文。本件原告已向華南產險請
    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12萬5,109 元等節,有華南產險106 年
    3 月2 日(106 )華車賠字第11號函暨賠付對象資料查詢紀
    錄存卷可考(見本院卷第73頁至第74頁),且均為原告於本
    件訴訟請求之項目,依上開規定,自應扣除;又賴立人曾給
    付600 元予原告乙節,為原告所不否認(見本院卷第55頁、
    第99頁背面),此為賴立人因系爭事故給付賠償予原告之金
    額,是於扣除後共計129 萬3,903 元(計算式:1,419,612
    -125,109 -600 =1,293,903 )之請求,尚屬合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4 01:26 , Processed in 0.02091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