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36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金融評議的程序事項

[複製鏈接]

5485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25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3-5 20:26: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107年評字第689號


程序事項:按金融消費者就金融消費爭議事件應先向金融服務業提出
申訴,金融服務業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
處理結果回覆提出申訴之金融消費者;金融消費者不接受處理結果者
或金融服務業逾上述期限不為處理者,金融消費者得於收受處理結果
或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金融消費者
保護法第 13 條第 2 項定有明文。查申請人與相對人前於民國(下同)
107 年 4 月 26 日於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進行調
處未果,申請人復於 107 年 5 月 23 日提出評議申請,核與前揭規定相
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29 07:39 , Processed in 0.02298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