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913|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有無土地擔保讓與的契約規範

[複製鏈接]

66

主題

142

帖子

409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3-14 09:45: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我給你借錢
我的不動產先信託給你
同時簽本票
還錢後
不動產還我
不還錢
不動產你可以處分
本票還我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6

主題

142

帖子

409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9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17-3-14 11:07:20 | 只看該作者
103年簡上610決

按債務人為擔保其債務,將擔保物所有權移轉與債權人,而
    使債權人在不超過擔保之目的範圍內,取得擔保物所有權者
    ,為信託的讓與擔保,債務人如不依約清償債務,債權人得
    將擔保物變賣或估價,而就該價金受清償(最高法院70年台
    上字第104號判例意旨參照)。是當事人依讓與擔保契約約
    定債權人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如何就標的物取償,不外
    是確定的取得標的物之權利,以抵償債務(估價受償),與
    變賣標的物,以價金清償其債權(變價受償),然無論何者
    ,擔保權人均負有清算義務。次按,信託的讓與擔保,在對
    外關係,受讓人就供擔保之物雖已取得完全之所有權,但在
    內部關係,對於讓與人,仍僅得以擔保權人之資格,在擔保
    之目的範圍內行使其權利。以故,依擔保權之內容而言,讓
    與人之占有供擔保之物,在受讓人方面,尚不得主張其為無
    權占有(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2307號判決要旨參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6

主題

142

帖子

409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9
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17-3-14 11:07:56 | 只看該作者
債權人有清算義務,非擁有所有權。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2 01:22 , Processed in 0.02204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