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58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難認有達不能工作之程度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5-31 20:59: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4-5-31 21:05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2 年度上易字第 270 號民事判決

10個月無法工作之營業損失:依上訴人所提診斷證明書(審訴字卷第105頁),上訴人僅曾因系爭傷害於110年8月5日住院,於同日接受腰椎第三節經皮人工骨泥椎體成形手術,於翌日出院。其次,七賢外科111年9月12日七賢脊醫信字第1110701號函(訴字卷一第95-97頁),記載上訴人出院後腰薦椎疼痛並沒有完全改善,至於疼痛的程度會不會影響工作屬於主觀的認定,上訴人後續於門診接受過幾次的增生治療注射,主要是軟組織受傷,上訴人於110年11月8日最後一次門診時,仍有抱怨疼痛等語,可見上訴人因系爭傷害僅住院1日,雖有抱怨疼痛情形,然尚無從認定已影響其所稱之開車載運童裝擺攤販售之工作能力,即難認有達不能工作之程度,自不得請求無法工作之營業損失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3 17:56 , Processed in 0.01936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