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58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2021年,再論假扣押的要件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1-3 23:08: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又假扣押係在本案訟爭尚未判
    決確定以前,預防將來債權人勝訴後,不能強制執行或難於
    執行而設,是所謂債權人者,係指主張債權之人而言。受理
    假扣押聲請之法院,從形式上審查,如認債權人之請求顯非
    正當(如當事人不適格或顯然與法律規定有違等)時,雖得
    據以駁回假扣押之聲請,然如債權人主張之債權能否成立,
    尚待本案辯論後判決者,即非假扣押裁定程序所應審究,法
    院不得遽然駁回該假扣押之聲請(最高法院108 年度台抗字
    第374 號、108 年度台抗字第378 號民事裁定意旨參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3 18:31 , Processed in 0.020551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