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06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時間的浪費是否是權利的損失?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3-2-21 07:42: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3-2-21 07:52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1 年度上易字第 303 號民事判決

上訴人另主張蔡明軒之系爭行為影響伊之學業規劃,致伊浪費時間,意思決定自由之人格權嚴重受損云云。惟查,時間之利用,係基於個人意思自主決定,故有無時間浪費,涉及個人主觀之感受,且涉及因素甚多,已難遽認上訴人有何人格權受損害,且與蔡明軒之系爭行為有何相當因果關係。縱認上訴人有時間浪費之客觀事實,但時間浪費而得請求損害賠償者,原以法律規定(如民法第514條之8規定)或契約明定者為限,應認並非民法第195條規定所列舉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人格權。是以上訴人以其受有時間浪費之人格法益嚴重損害為由,請求蔡明軒賠償精神慰撫金,於法不合,無法准許。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5 09:50 , Processed in 0.024818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