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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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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應記載攻擊防禦方法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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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23-8-10 10:53: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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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3-8-10 10:56 編輯


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2923 號民事判決



按判決書理由項下,應記載關於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意見及法律上之意見,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3項定有明文。法院為當事人敗訴之判決,而其關於攻擊防禦方法之意見有未記載於判決理由之項下者,自為同法第469條第6款之所謂判決不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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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3-8-10 10:55:11 | 只看該作者
查上訴人於事實審迭稱:伊之咪哒miniK等商標業經我國智財局認定該使用於迷你KTV等商品或服務,於大陸地區所建立之知名度已到達我國,而為我國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著名商標等語,並提出該等商標異議審定書,其在大陸地區與該地區電視臺、公司簽訂之合作協議、使用通訊軟體微信內容、獲獎等件,咪噠積公司在其公司網頁記載「臺灣全品牌總代理唯一」、「咪噠miniK,中國迷你K的開創者」、「咪噠商機臺灣正式引進」、「大陸掀高人氣」、「陸掀高人氣」、「臺灣正式引進」等文字(原審卷501至508、345至395、291至295頁,一審卷一41、42、46頁),其中並刊登使用上訴人該簡體字招牌看板及產品(一審卷一44、51頁)等為證。綜合上開事證,是否仍不足供判斷上訴人之「咪哒」及咪哒miniK等商標非僅為大陸地區著名商標,而已為我國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著名商標?攸關本件有無公平法民事賠償責任適用與否之認定,自屬重要之攻擊方法。原審未遑詳加審究,且未說明如何認定始符合「著名商標」之要件事實及其依據,徒以上述理由,遽謂被上訴人無違反公平法第21條、第25條情事,所為不利上訴人之判決,非嫌速斷,亦有理由不備之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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