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82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調解當天不行立即轉更生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3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5-26 20:4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5-26 20:51 編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消債更字第98號


聲請人主張其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具狀向本院聲請調      解,經本院以106 年度北司消債調字第378 號聲請調解事      件受理在案,嗣經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06 年11月13日      調解程序中勸諭兩造調解,惟因聲請人無法負擔還款條件      ,致調解不成立,聲請人請求進入更生程序,有調解程序      筆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在卷可參(見北司消債調卷第54      、60頁)。是以,本院自應綜合聲請人目前全部收支及財      產狀況,評估其是否已達不能維持符合人性尊嚴之最低生      活條件,而有「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形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16 04:04 , Processed in 0.01916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