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12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復健過程租在醫院附近之費用尚難請求

[複製鏈接]

5460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9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8-11 10:03: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重訴字第396號



至原告主張因復健必要而在外租屋每月需負擔2 萬元,預計    復健2 年共計需48萬元租金之部分,惟為被告所爭執。本院    認原告提出其父為承租人向他人承租鄰近醫院附近房屋之費    用,尚難謂係因系爭車禍直接所生之必要費用,自難認可採    是此部分請求礙難准許,附此敘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5 10:05 , Processed in 0.02023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