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71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建經公司在客戶解約後應催告買方起訴…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1-28 23:26: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1-28 23:37 編輯

又依履約保證申請書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約定:「甲乙(      即買賣)雙方同意應給付之仲介服務報酬於買賣契約簽訂      成立後,即應由僑馥經建依服務費確認單、委託銷售契約      書、委託銷售契約內容變更同意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之約定      金額給付予丙方(即淯誠公司)....」,故被上訴人於撥付      仲介服務報酬時,自應受上訴人與淯誠公司所簽訂之委託      銷售契約書中有關服務報酬約定金額之拘束自明。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上易字第179號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2 12:31 , Processed in 0.02088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