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11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回執資料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2-7 17:31: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至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未提出已催告王照櫻、王旭玲行使債權之回執資料,被上訴人有無催告其等行使債權不明,王謝明珠之繼承人並無怠於行使其權利云云,惟王照櫻、王旭玲對於上訴人之前揭債權當為可行使而不行使,業如前述,是上訴人雖未提出該部分回執,並不影響本院前開王謝明珠之繼承人怠於對上訴人行使前揭債權之認定。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1 20:45 , Processed in 0.02150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